《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7年施行标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嘉府规〔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文,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集体土地上居住房屋补偿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一、区域的划定
上海市嘉定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居住房屋的区域划分为六个区域:
1.江桥真新区域 [包括江桥镇、真新新村街道];
2.安亭区域[安亭镇];
3.南翔区域[南翔镇];
4.嘉定新城区域[包括马陆镇、嘉定工业区(南区)、嘉定工业区(北区)新城区域、菊园新区、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
5.嘉定工业区(北区)区域;
6.徐行外冈华亭区域[包括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
二、上海市嘉定区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居住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确定为:
1.江桥真新区域 [包括江桥镇、真新新村街道]: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为1564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标准为469.2元/平方米。
2.安亭区域[安亭镇]: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为1104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标准为331.2元/平方米。
3.南翔区域[南翔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为1104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标准为331.2元/平方米。
4.嘉定新城区域[包括马陆镇、嘉定工业区(南区)、嘉定工业区(北区)新城区域、菊园新区、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 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为1104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标准为331.2元/平方米。
5.嘉定工业区(北区)区域: 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为960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标准为288.0元/平方米。
6.徐行外冈华亭区域[包括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为874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标准为262.2元/平方米。
三、上海市嘉定区各区域安置房价格
依照上述确定的区域划分及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 各区域相应的安置房均价明确如下:
四、上海市嘉定区房屋拆迁其他补偿标准
1.搬家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每户最低不低于1500元。
2.设备迁移费:由评估确定。
3.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户每月最低不低于1500元。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6个月以内的,在原基础上增加50%;超过6个月以上的,在原基础上增加100%。若过渡期延长,超出1500元的则按实计算。
五、其他事项规定
1.各街镇启动征收补偿前应将征收项目的规划、用地、资金、安置房源情况报备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未落实的,不得启动征收补偿工作。
2.集体土地上居住房屋补偿具体标准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通知自2018年1月20日起施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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